5月21日,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主要任务和措施分解清单。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天津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总体方案》中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创新措施、工作任务和政策条款进行了认真梳理汇总,形成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主要任务和措施分解清单90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政府职能转变5条
包括建立综合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执法机构、完善行政审批“一口受理”服务模式等。
投资领域开放9条
包括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平台等。
贸易便利化29条
包括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设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天津示范中心、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建立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开展保税展示交易、海空两港联动、建设北方国际航运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北方航空物流中心以及创新海关、检验检疫等通关监管服务模式等。
金融开放创新27条
包括试行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开展外币离岸业务、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以及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等。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17条
包括完善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改革、优化无水港布局、建立产业转移引导基金、推动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构筑服务区域发展的科技创新和人才高地等。
工作保障机制3条
包括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自贸试验区管理制度、建立制度创新评估推广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