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港口岸线资源集约化利用有关指导意见,宁波市交通部门强化完善“四个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港口岸线资源集约化利用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建立完善港口岸线利用规划体系。
严格规划管理,积极做好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修订和三江岸线利用详细规划研究工作;二是完善港口岸线建设项目服务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港口规划开发建设,深入开展港口岸线使用合理性评估,按“先规划后开发”原则,确立以公用码头建设为主的方针,重点推进北仑港区冠保通用码头、华源物流码头、必利盛码头、梅山港区滚装与杂货码头等工程建设,推进梅山港区国际集装箱码头5#-10#泊位、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等工程前期工作;三是着力推进已利用港口岸线整合改造体系。实施“腾笼换鸟”工程,做好北仑港区正大、金光、海螺3个码头区域港口岸线功能调整方案研究。推进老旧码头优化改造,重点指导镇海港区9#泊位、北仑煤炭泊位等完成结构加固改造。开展减载靠泊论证,重点推进中宅码头、北仑国际等项目完成减载靠泊能力论证。改建启用已开发闲置岸线,重点推进北仑港区原协和码头改扩建等工程项目建设;四是构建全市港口岸线资源集约化利用保障体系。完善港口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梅山进港航道、石浦港航道建设。大力发展水水中转,指导港口企业与周边港口开展内河支线、内贸线运输,拓展与长江沿线港口合作,发展江海联运。加大部门之间联合巡查和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岸线巡查,重点开展违法使用岸线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