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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在有保函的情况下对不洁货物签发了清洁提单,由此产生责任谁来承担?

2011-04-23
问:某家海运公司所属“永安轮”于去年10月20日在天津港,装载某糖业有限公司托运的5000吨白糖,后发现这批白糖有15%的脏色。11月2日,大副在收货单上对此作了批注。15日,因信用证即将过期,糖业有限公司为及时出口货物及结汇货款,就出具保函要求海运公司开出清洁提单。保函载明:如果收货人对该批货有异议,一切责任均由发货人承担,船方概不负责。海运公司接受了保函,并签发了清洁提单。11月25日,货抵目的港,收货人以货有脏色为由,向法院申请扣押“永安轮”,使其被扣10天。今年2月3日,海运公司向糖业有限公司提出赔偿因其货轮被扣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干的请求,但糖业有限公司拒绝赔偿。请问律师:该不清洁提单保函是否有效?海运公司的损失能否得到补偿?

    答:在本案中,糖业有限公司开出的不清洁提单保函是有效的。承运人海运公司因保函遭受的经济损失,可以从托运人处得到补偿。

    本案涉及到保函的效力问题。以对货况是否有不良批注为划分标准,可以将提单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清洁提单指承运人未作任何货物外在状况不良等影响银行结汇的批注的提单。清洁提单表明货物是在表面状况良好的条件下装船的。而不清洁提单则是指承运人对货物的外在状况加有不良批注的提单。承运人因要按照提单所载的数量与重量等内容,向收货人交货,为保护自己的利益,遇到货物外表状况有瑕庇时,有权在提单上作不良批注,签发不清洁提单。据此,货方对于与批注内容有关的货物丧失或损坏,无权向承运人索赔,承运人签发不清洁提单,对托运人不利。为了换取清洁提单,托运人往往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保证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受的损失,将由托运人赔偿。在任何情况下,保函都不能对抗托运人之外的收货人。一般而言,承运人如没有欺诈行为,保函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是有效的,托运人有义务赔偿承运人相应损失。

    本案中,大副对有脏色的白糖签发了不清洁提单,是正确的。糖业有限公司为了及时出口货物及结汇货款,出具了保函,换取了清洁提单,这里面并没有欺诈的故意,保函是有效的,海运公司的损失应由糖业有限公司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