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及海事监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晰“后签证时代”监管蓝图。《方案》提出,在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后,将建立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实施船舶诚信管理制度,强化船舶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将加快推进《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制定工作,力争与取消船舶签证工作同步实施。
《方案》提出,改革海事监管模式,提高海事服务和监管效率,做好船舶进出港签证取消后的海事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便利运输、强化监管为宗旨,以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为基础,以实施信用管理为依托,以加强现场监督管理为保障,通过海事监管力量的优化配置和海事信息化建设成果的运用,推进海事监管模式转型升级,实现海事监管到位、服务智能。
《方案》明确了九大实施内容,一是制定《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同步对《海上交通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建立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二是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其中,将于2015年初实施海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同时加快内河船舶信息化建设,逐步实施内河船舶的进出港报告制度;三是强化船舶现场监督检查,建立统一规范的船舶现场监督机制;四是推行船舶诚信管理,根据船舶信用评价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五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六是建设船舶动态信息保障系统,实施船舶动态全程监控,建立完善的全国统一共享数据库,推进海事业务系统的建设应用;七是强化现场执法力量,调整完善海事现场机构设置,建立一支高效、综合、专业的现场执法力量;八是优化规费征收机制,建立以船舶和货物进出港信息为基础、以非现场征收为主、以规费稽查为保障,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新型海事规费征管模式;九是推进内河海事管理协同发展,推进船舶动态管理系统在内河海事管理机构的广泛应用。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障时间,全面推进。据悉,部海事局将成立海事监管模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海事监管模式改革工作的整体协调工作,各单位将相应地成立海事监管模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本辖区推进船舶进出港签证取消和海事监管模式改革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