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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省运管系统稳妥推进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

  2012年9月1日零时起,福建省全面实行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对在省内道路通行的7座以上客运车辆(含旅游客车)实行停运休息,全面加强夜行客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目前,851辆省际客运班车已暂停发班或调整发车时间,避免凌晨2时至5时在福建省境内在途运行。暂停发班的255辆,其中卧铺客车134辆,座位客车121辆;调整发班时间并在凌晨2时前到达目的地的596辆,其中卧铺客车438辆,座位客车158辆。
  为确保福建省境内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顺利实行,对辖区每一家从事省际班车客运的企业,各设区市运管机构均指派一名业务精、责任心强的运管人员进驻,协助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维稳和检查、督查工作。对于未能调整发车时间或调整发车时间后仍不能避开停止运行时段的,将责令停班。
  各级运管机构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确保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在福建省境内停止运行,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运安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