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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海事局辖区正式实施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

   航运在线2月17日讯(魏健斌)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海事公共服务水平,便利行政相对人,自2014年2月15日起,长江海事局在辖区实施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工作。

  此次实施的范围为:国内航行海船(不含客船、客滚船、高速客船、旅游船,以及按照规定应当办理现场签证的其他船舶)。主要工作方式为:国内航行海船或者管理公司向船籍港海事机构通过海事电子签证服务网完成注册,在办理航次签证时可通过互联网或者手机短信申请办理,海事云数据中心对申报内容进行校验,校验结果反馈给审批人员,海事审批人员通过船舶动态管理系统电子签证审批模块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相关信息反馈申请人。
  据悉,为做好此次电子签证推广工作,长江海事局已于1月27日组织召开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推广工作会议。下属各分支海事局通过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等形式向辖区内航运公司宣传船舶电子签证的重要意义和便利措施,电子签证操作流程以及船公司、船舶等行政相对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另外,还对船舶签证人员、船员及航运公司业务申办员进行了培训。
  具体安排为:自2月15日起,国内航行海船或者公司可登陆海事电子签证服务网( http://180.169.34.36 )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码)、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船舶营运证等相关信息,进行在线注册。注册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为接收业务办理信息提示及验证的唯一途径。长江海事局各分支海事局船舶签证主管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注册信息进行核验,核验无误的,授予电子签证账号和身份认证方式。 
  已完成注册的船舶,办理航次签证时,可提前4小时(但不超过24小时)通过海事电子签证服务网( http://180.169.34.36 )或者手机应用程序进行申报,按规定提交船舶动态、货物装载、在船人员、规费缴纳等相关信息。船舶所申请进港或者离港的港口管辖海事处(签证站点)为电子签证审批机构,其电子签证审批人员对船舶电子签证申请采取系统校验和人工校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审批人员通过新版船舶动态管理系统的AIS信息调取模块、以及长江海事局开发应用的船舶签证核查软件等进行信息核验,并于接收到船舶电子签证申请4小时内将审批结果和验证方式反馈申请人。
  办理电子签证的船舶只需及时将船舶动态、货物装卸、在船人员等信息,以及审批结果和审批单号,真实、准确、连续地记录在《船舶签证簿》内,以备海事机构现场核查,不再需要每航次将《船舶签证簿》、相关船舶文书、证件等拿到海事签证站点办理签证审批手续。
  目前,“江夏山”轮已在芜湖港通过互联网办妥船舶进港签证手续,这是长江海事局通过电子签证形式办理国内航行海船进港审批手续的首艘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