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香港环境署的要求,船用轻柴油将转为超低硫柴油,即含硫上限从0.5%下降至0.005%,标准提高了100倍。
从明年初开始,行驶于香港、澳门、珠三角海域的轮船或将必须使用含硫量更低的柴油,以减少船只向空气中排放二氧化硫的数量。
近日,香港环境署官员到访北京,向交通部展示了研究结果,研究主题是远洋轮船转用超低硫燃料的减排和公众健康效益。环境署此行的目的是敦促中央政府同意建立珠三角海上控排区。
作为珠三角海上控排区的一部分,今年夏季,香港环境署将会率先审议通过一项计划,要求所有停靠在香港的远洋轮船必须使用超低硫燃料,从明年初开始实施。
不过香港环境署希望拉上珠三角地区一同实施这一减排措施,香港环境署认为,由于大气具有流动性,空气污染的防治必须是区域性的。这类似于京津冀大气污染联合防控。
香港环境署的研究表明,远洋轮船使用超低硫燃料,加上香港的另一项本地船用清洁燃料法案,可以降低20%的二氧化硫排放,总体而言,船只耗油量、维修要求及引擎马力没有明显变化,但燃料价格有所上升。然而,在达到一定规模时,燃料价格的上升并不明显。
不过,覆盖整个区域的废气排放控制区需要得到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的批准,一旦获批,珠三角海上控排区将成为继波罗的海、北海、加勒比海、北美洲之后,亚洲第一个海上区域控排区。
降硫:先陆上后海上
今年夏季,香港将会审议通过一项计划,要求所有停泊在香港的远洋轮船转用超低硫燃料,从明年初开始实施。
按照香港环境署的要求,船用轻柴油将转为超低硫柴油,即含硫上限从0.5%下降至0.005%,标准提高了100倍。
香港环境局副局长陆恭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将给地区内的其他城市在处理同类问题时树立先例,当你相信某样东西的时候,你必须让别人看到,你是认真的,而且要身体力行。”
实际上,限制二氧化硫排放早在24年前即得到香港政府重视,1990年香港制定法案限制工业燃料中的含硫量,这项措施已令香港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大幅降低,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500微克-600微克/立方米降至2010年的30微克/立方米左右。
随后,香港政府于2008年将该规定扩展至工商业使用的燃料,首次将提高标准至上限为0.005%的超低硫清洁柴油。得益于限制措施,到2008年,香港陆上排放的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和氮氧化物较1990年分别下降了61%、64%和52%。
但在此期间,远洋轮船的这三类污染物却分别增加了54%、41%和4%,2008年,船舶三类污染物排放占全港总排放量的比例分别为19%、21%和12%,船舶排放已成为香港空气污染的主要源头。
为鼓励船用燃料逐步降低含硫量,香港政府于2012年开始为使用清洁柴油的船只提供减免费用的政策。香港财政司司长在2012-2013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公布,远洋船舶在本港水域停泊时如转用低硫燃料(含硫量低于0.5%),可获宽免一半港口设施和灯标费的建议。资料显示,每船次的港口设施和灯标费按船只吨位计算,为每百吨43元港币。
直至今日,香港官方决定继续大幅降低船用燃料的含硫量,原因是与美国、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相比,0.5%含硫量的船用柴油仍过于宽松,前述几个国家的船舶柴油含硫量在0.1%或以下。
联防联控:亚洲第一海上控排区
香港希望拉上珠三角地区的城市一同做这件事,其环境专家认为,只有珠三角多个城市通力合作,才能显著减少区内的船只污染。珠三角地区的城市主要包括广州、东莞、惠州、深圳、中山、珠海、江门、肇庆、佛山及澳门特别行政区。
近日,香港环境署带着亚洲第一海上控排区的研究报告来到北京,希望交通部同意行驶于珠三角、澳门、香港地区的远洋轮船使用低硫燃料,以减少上述三地的二氧化硫排放量。
陆恭蕙说,我们认为需要解释为何这个议题很重要,以及有什么具体步骤可以达到目标,这对于全中国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政策转变,中国内地的环保部门正非常严肃地处理有关问题。
覆盖整个区域的废气排放控制区需要得到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的批准,一旦获批,珠三角海上控排区将成为继波罗的海、北海、加勒比海、北美洲之后亚洲第一个海上区域控排区。
陆恭蕙强调,远洋轮船使用超低硫燃料,加上香港的另一项本地船用清洁燃料法案,可以降低20%的二氧化硫排放。
香港环境署与珠三角地区的合作由来已久并成效显著。从2006年开始,香港环境局与广东省政府即共享空气质量研究,并扩展至目前16个站点组成的区域空气质量检测网络。该网络有13个站点在广东,另外三个在香港。
此外,粤港两地政府近年联手实施了多项减排措施,包括要求发电厂安装脱硫装置、淘汰珠三角污染设施,引入更加环保的车用燃料及低污染车种等,区域空气质量已得到改善。根据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监测网络的结果显示,从2006年至今,区内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均值已分别下降47%、7 %和14%。
目前,建立亚洲第一海上控排区还需突破最后障碍,这个计划必须由中国中央政府向国际海事监管组织递交申请。
研究结论:可行
为最终实施远洋轮船转用超低硫柴油计划,香港特区相关部门已于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完成了试验研究。
研究结果是,在使用超低硫柴油后,船只耗油量、维修要求及引擎马力没有明显变化;从技术角度看,除一款低速二冲程引擎外,参与试验的轮船(包括不同的引擎型号、引擎容量、船只特点及服务模式)一般可以超低硫柴油代替船用轻柴油作为引擎燃料。
试验共选择了来自四家航运公司的6艘轮船,中石化香港公司负责供应合规格的超低硫柴油,价格按照国际市场的燃料价格,并随着当地加油站车用柴油零售价走势制定。
试验为期一年,选取燃料差价、耗油量、引擎维修需求、引擎马力及速度、燃料润滑度和环境滋扰六项指标测试。
在使用超低硫柴油后,燃料费用平均每公升上升0.93元,较船用轻柴油平均价格(每公升4.4元)高21%;其中五艘轮船的耗油量变动在 -2.6%~2.2%,另外一艘上升10.4%,超低硫柴油的净热值较船用轻柴油低1%,引擎马力及速度略减;引擎的维修需求及润滑度没有明显变化;气味及黑烟排放量轻微减少。
香港环境署认为,这样的测试结果证明超低硫柴油具有推广使用的可行性。
影响:对内陆船只影响更大
香港的超低硫燃料举措影响面颇大,据香港海事处“港口及海事统计资料”的数据,停靠香港港口的远洋客货船只在2011年和2012年分别为32490只和30703只。
根据香港环境署的试验结果,与含硫上限为0.5%的船用轻柴油相比,新法案的燃料成本平均每公升将上升0.93元,增加的燃料成本会对票价构成压力。
然而,香港环保署并不担心这一变化,他们认为,在超低硫柴油的使用量达到一定规模时,燃料价格的上升并不明显。据悉,两种燃料在新加坡的离岸价格平均差幅只有每公升0.02港元,“我们预期改变后,本地船用柴油价格不会带来太大影响。”
但新法案将对大陆地区前往香港地区的船只带来较大影响。据悉,内地远洋轮船燃料以重油为主,重油是污染极大的燃料,含硫量可高达4.5%,平均则约为2.8%,若改用超低硫燃料,不仅对成本影响显著,而且还需明确是否需要改装引擎等部件。
不过,珠三角控排区内的标准也不尽相同。香港港口将执行更加严格的超低硫柴油标准,对于广东等珠三角其他地区港口,香港特区建议符合国际《防污公约》即可,该公约规定,船只燃料含硫上限从2015年开始,收紧至0.5%。值得注意的是,香港预计将在2015年初单独实施超低硫柴油标准,不用争得其他地区同意,而若要建立联防联控的珠三角控排区,则需要中国中央政府向联合国海事组织提出申请,但目前中央政府还未做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