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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口岸收费协调行动委员会发“1号通告”

   今年3月29日成立的“中国口岸收费协调行动委员会”,近日就收费问题向口岸港口单位发出“1号通告”,要求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促进行政管理机关惩处港口口岸乱收费现象;建立与港口口岸收费环节、服务环节的对话机制;及时消除误会、化解矛盾,遏制港口口岸运营中垄断和半垄断现象;通过制约乱收费,缓解当前部分滥用优势地位行使垄断行为的违法违规现象对海运业健康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和不良预期。

  1号通告指出,“中国口岸收费协调行动委员会”将与全国各口岸单位和职能部门对规范港口口岸收费问题,建立对话协调机制。
  通告要求国内港口口岸收费各环节必须阳光化运行,批评“一些口岸仍然存在没有依法履行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政令不积极,甚至个别港口继续利用优势地位,强迫船公司必须接受其不平等、不公正安排,并巧立名目进行乱收费等”,通告同时强调,“如果在通告发出后仍没有进行整改,我们将择机公开单位名称及涉嫌违规的事实,并保留提请行政主管部门裁决及诉诸法律等后续行动。”
  通告表示,要发挥全国各地船东协会组织联盟作用。委员会将依据全国各地方船东协会反映的口岸港口收费问题进行梳理,逐一通告影响海运业发展且较为严重的问题。
  “中国口岸收费协调行动委员会”今年3月29日在青岛成立,当日会议通过了《中国口岸收费协调行动委员会章程》,形成决议并发出倡议,希望港口企业与船东及行业组织建立起沟通、协调机制,加大港口收费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力度。该会组成成员包括中国船东协会、辽宁省船东协会、青岛船东协会、天津市航运协会、上海船东协会、浙江省船东协会、福建省船东协会、江苏船东协会、广东省船东协会、湛江市船东协会、厦门船东协会、泉州船东协会、平潭综合试验区船东协会等13家单位。